Saturday, March 03, 2007

今日做了一單'誤會',話說最先電台開的是'奪標',離婚夫妻爭執。去到報案人說她前夫不讓她見女兒,拍門又沒有人理。再了解下去又知道,原來所謂爭執,根本不曾發生,因為兩個人從開始就沒有交談過,而男方就連聲都沒有出過,何來爭執?之後發現,其實是她女兒在家睡著了,聽不到叫門聲,而男方也懶(不屑?)作傳話人,竟此引起誤會。

做完上車,車長就有點慨嘆地說:都唔明,做過兩公婆點解會有咁大仇口?是嘛,為什麼?解開個謎底,或者家庭暴力可以做少一點了。不過謎底嘛,一世都看來解不了,因為學師兄話齋,感情的事,很難說的。有時,看開一點是很難,不過難得過要親手傷害曾經同你最親密的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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